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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康县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20-03-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芒康县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法【2017】14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权昌都市两级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批复、昌都市检察院关于芒康县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额请示的复函和《芒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请示芒康县委、县政府,同意芒康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Part 1
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Part 2
招聘名额及岗位

  芒康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从事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Part 3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芒康籍生源优先,法学、财会、文秘专业及藏汉双语人才优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0日至2002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七)愿意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6.其它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Part 4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于2020年4月7日至4月12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节假日除外)到芒康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报名,考生需填报《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附件),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于2020年4月17日前完成。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4月17日在芒康电视台、善妙芒康微信公众号平台、芒康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到芒康县人民检察院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间为2020年4月25日上午10:00至12:00 ,此次笔试考点设在芒康县,具体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写作技能和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笔试成绩于2020年4月30日在芒康电视台、善妙芒康微信公众号平台、芒康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上公布。
  
(四)面试
通过笔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 ,地点设在芒康县人民检察院,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六)补录工作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补录名单由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Part 5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由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单,在芒康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疑议的,由芒康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特别提示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芒康县人民检察院在体检、考察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芒康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895--4542130     15208083391
举报监督电话:0895--4543932

  附件: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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